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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之质疑
引用本文:蒋苏淮.《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之质疑[J].理论界,2010(7):83-85.
作者姓名:蒋苏淮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基金项目:本成果为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金融危机对中国基金犯罪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 
摘    要:《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针对"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规定了特别出罪条款及例外,通过对该款语句的逐一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该款的制定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可否认,新条款缺乏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据,模糊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带来了实践中犯罪认定与追究的困难。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七)》  逃避缴纳税款  出罪条款  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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