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兼论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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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国.论社会主义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兼论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J].青海社会科学,1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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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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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民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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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手。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它符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建设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和发展 世界上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民主,都只有当它成为国家制度后才能真正实现。一切反对专制独裁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最终都表现为变革旧的国家制度并建立新的国家制度的斗争。要变革制度.要求改造社会的阶级和集团就先要提出自己的民主要求,然后组织群众,开展斗争,推翻反动统治,夺取政权,并借助新政权,把自己的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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