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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引用本文:张善燚,邵凤清.论我国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3(3):4-7.
作者姓名:张善燚  邵凤清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83
摘    要:我们仅在刑事公诉权的范围内讨论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是不全面的,在立案侦查权、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权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权之中,我国检察官也拥有自由裁量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属性,行政权的扩张性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性裁量权,司法权的中立性使得司法性裁量权应适当扩大。法律还须加大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范围的程序性控制。

关 键 词:检察官  自由裁量权  范围
收稿时间:2008/2/29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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