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近代法律改革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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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平.中日两国近代法律改革比较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03(1):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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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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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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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中、日两国的法律改革 ,不仅使延续 2 0 0 0余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 ,中国实现法律近代化 ,日本建立完整的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而且对后世的法律改革影响深远。分析两国的近代法律改革我们不难看到以下特征 :具有相同的改革方法与不同的改革效果 ;相同的历史背景与并不完全一致的改革动因 ;存在差异较大的政治基础。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不同的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存在不断融合的趋势 ,学习、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对于我们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法律改革与法律移植必须结合自己的国情 ,切不可盲目照搬别国模式 ;法律改革对未来法制建设的影响程度是评价和衡量其成效的重要标准 ,要注意研究各个历史时期尤其是重要历史时期的法律改革轨迹与法律思想的发展脉络 ,这对我们当前乃至今后的法制建设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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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日本 法律改革 比较 |
文章编号: | 1009-5675(2003)01-0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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