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如何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逐步完善地方税制
引用本文:邓子基.如何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逐步完善地方税制[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5(3).
作者姓名:邓子基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福建
摘    要:出于历史与现实的种种原因,许多同志在理论上对地方税收存在模糊认识,从本质上看,地方税作为一种通过税种划分确定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来源的方法,事实上已经在我国存续了相当长时间;地方税是国家职能多层次性在国家税收层面上的具体反映。地方税制改革与新一轮税制改革一样必须反映时代背景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立足国情,稳步接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度集权,适度分权;结构性减税并注意财政承受能力”诸原则,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优化地方税制结构、选择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并完善与中央分成的共享税,逐步完善我国的地方税制。

关 键 词:地方税制  结构性减税  地方主体税种  共享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