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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加强法制的思想,努力搞好统计法制建设
作者姓名:叶长林
摘    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法 制的思想,把完善统计法制列为实现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六项战略措施之一。国家统计局首先从加强统计立法入手,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80年草拟出《统计法》(征求意见稿),其后,经过多次论证和修改,于1983年12月8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在我国开创了统计工作有法可依的新局面。 《统计法》颁布实施11年来,各级统计机构和全体统计法制人员,坚持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法制的思想,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以完善统计法律体系为重点,加强统计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从而使我国统计法制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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