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下中国农村,农民的价值观念、行为逻辑已发生质变,农村的社会结构和联结模式正在剧变。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组织,从其发展的历史渊源,以及对乡村治理作用与影响的内生机理分析可见,一直都离不开乡村精英的参与。在农民合作社治理法治化的道路上,乡村精英承担着治理主体的功能与作用,引导社员利益理性与经济需求,发挥民主协商功效和社会资本的张力,推动合作社治理法治化进程。但是,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社治理法律实践中出现了若干困境与问题,质的规定性发生漂移,结构与逻辑也随之变迁。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家成长、优化外部制度环境、加强社员培训提高村民法治观念等具体策略将有助于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并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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