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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年”话敬老
引用本文:韩德荣.“老年人年”话敬老[J].山西老年,1999(11).
作者姓名:韩德荣
摘    要:1998年9月,联合国把1999年确定为“国际老年人年”,旨在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要爱老、尊老。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然而,现实生活中,就有那么一部分人,把老人当作包袱,视为累赘,不敬,不孝,不养,主要表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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