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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双赢:规避和管制的博弈分析
引用本文:宋洋,徐英东,张志远.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双赢:规避和管制的博弈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18(4).
作者姓名:宋洋  徐英东  张志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5YJC79015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7YJC790129);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446号)
摘    要: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需要突破;另一方面,监管层必须严格防范过度创新可能造成的风险。因为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和管理办法可能带来更多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采取动态管制措施以约束金融机构过度创新,从而形成金融管制和金融创新的交替上升过程,双方在监管—违规 (合规) 创新—罚款 (监管)的均衡路径上重复博弈,因而的确存在“双赢”的可能性。当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水平低于临界值,创新活动出现高风险时,互联网金融适度创新的临界值与过度创新的罚金正相关,与监管成本负相关;当监管力度大于临界值,监管有效时,监管力度的临界值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额外收益、适度创新成本正相关,与适度创新的社会收益、过度创新的成本和罚金负相关;当互联网金融的适度创新水平和监管力度均等于临界值,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双赢”。当前亟须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制度、规则和法律建设,做好风险预防和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

关 键 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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