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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区域协同立法之完善——以《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立法模式为例
作者姓名:杨清望  熊小雅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长沙410012
基金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项目
摘    要:区域协同立法已成为区域协同治理的重要举措。这一创新的立法模式也面临着一些难题,譬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区域合作协议缺乏法律效力、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公众参与度低等。《酉水河保护条例》立足区域实际,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针对性回应和破解,为广泛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初步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鉴于《酉水河保护条例》的经验和掣肘因素,建议从完善中央立法、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凝炼协同立法共识、完善协同立法程序制度、保障区域合作协议效力等措施着手,综合推动区域协同立法的完善。

关 键 词:社会治理现代化  区域协同立法  《酉水河保护条例》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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