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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立法技术的内涵、功能及科学化路径——基于当前地方立法现状的分析
引用本文:魏治勋,汪潇.论地方立法技术的内涵、功能及科学化路径——基于当前地方立法现状的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1):126-134.
作者姓名:魏治勋  汪潇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青岛 266200,山东大学,青岛 266200
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山东行政学院2017年度调研课题“地方立法科学化及其创新机制研究”(项目号:2017SRDHZKT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地方立法技术的内涵取决于地方立法的层级、原则及地方人大的内部分工,框定地方立法技术的合理内涵是为了明确地方立法技术的功能定位,以达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引领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话语权。当下地方立法技术的运用中存在着立法冲突、重复立法、立法与实践相脱节等诸多现实问题,这主要源自地方立法经验缺乏、地方立法人才匮乏、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地方立法的技术层面与实质目标并不截然分离,而是会交互影响,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分层面、有次序地逐步进行,以推动地方立法技术的科学化。

关 键 词:地方人大  地方立法技术  科学立法  地方立法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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