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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清代理藩院对西藏的治理
引用本文:赵云田.略谈清代理藩院对西藏的治理[J].西藏研究,1984(3).
作者姓名:赵云田
摘    要:理藩院是清朝早在关外时期就已设置的、以后专门管理西、北地区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其主要官员及所属内部机构包括:尚书一名,左右侍郎各一名,额外侍郎一名。下辖文司,即旗籍司、王会司、典属司、柔远司、徕远司、理刑司。每司各设员外郎、主事、笔贴式若干名,皆以事之繁简定为额数。理藩院处理西藏地区的事务,主要是由柔远司负责。对此,《大清会典则例》中明确记载:“院属五司(当时理藩院只设五司)内柔远一司,原系承办西藏、喀尔喀、青海、厄鲁特及各喇嘛、哈密、吐鲁番回子诸部事,后有军机以来,因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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