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律责任问题探析——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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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李全,甘一宏,刘娟.职业教育法律责任问题探析——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思考[J].重庆师院学报,2009(6):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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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李全 甘一宏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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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重庆师范大学,重庆400047 [2]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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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教育部委托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立法与起草研究”(教政法司[2008]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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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没有规定法律责任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法律,属于缺乏权威和生命力的软法。现行《职业教育法》缺失法律责任的专门规定,是该法的重大缺憾,成为职业教育问题丛生的重要根源之一。当前对职业教育领域的违法行为的追究主要是依据《教育法》中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但职业教育毕竟不同于普通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普适性的法律责任对其失却有效性和针对性。本文旨在探讨职业教育法律责任规范的缺陷与不足之处,以及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为《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提供理论探讨和立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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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教育法 法律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 实习实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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