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约束对我国信托业功能转换的不利影响及解决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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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欣,谷秀珍.非正式约束对我国信托业功能转换的不利影响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社会科学,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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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欣 谷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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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孟欣),黑龙江省第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谷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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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托业与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早已在《商业银行法》中有明文规定。分业后的信托业应当向其传统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转换,不再从事现有的本应由银行进行的存贷等业务。然而,分业后的信托业现状令人堪忧,很多信托公司表面上实行了业务剥离,暗地里仍在进行银行业务。那么,信托业功能转换迟缓的原因究竟在哪里?本文将仅就非正式约束这一层面对我国信托业功能转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作一肤浅的探讨。1.非正式约束的时滞性对信托业功能转换的滞缓影响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非正式约束是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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