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干问题的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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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爱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干问题的剖析[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8,21(5):70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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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爱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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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1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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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修正案(六)》笫7条针对刑法163条的修正,将该条罪名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反映出了该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些新特征:淡化刑法对法益保护中的公权性质;扩大职务行为的非管理化;充实“以个人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深入剖析这些问题,有利于准确把握立法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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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便利 个人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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