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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刍议
引用本文:陈全林,陈瑞林.事实婚姻刍议[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4).
作者姓名:陈全林  陈瑞林
摘    要:<正> 事实婚姻是婚姻家庭问题中比较严重而又复杂的问题,在农村尤为常见。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一部分农村中的事实婚姻约占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且仍有增长的趋势。因此,对事实婚姻进行研究探讨,很有必要,本文仅就事实婚姻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行。一事实婚姻一般是指违反法定的形式要件的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既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有三个特征:①同居的男女都没有配偶(未婚、已离婚或丧偶);②同居的男女双方没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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