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禁“私学”辩──兼论孔子私学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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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男.秦禁“私学”辩──兼论孔子私学的性质[J].学术论坛,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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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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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学院政史系!4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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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学”只能与“公学”(国学)相对而言.孔子所创之私学是下级贵族的私立学校,属“官学”,而秦朝所禁之“私学”是指“与君令国法相违背的学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秦限制了教育的发展,相反,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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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孔子私学 秦禁私学 韩非“二心私学” 以吏为师 秦学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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