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社区矫正--以修正案八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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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玲.浅谈我国的社区矫正--以修正案八为基础[J].华人时刊,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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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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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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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确定下来,对刑法目的的实现、刑罚轻缓化的推行、刑罚结构的完善等都有重大意义。尽管我国从2003年就试点社区矫正,已取得一些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需明确和完善,主要表现为立法不完善,执法机构混乱,使用范围狭窄,资金缺乏等,文章希望寻求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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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立法完善 刑罚轻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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