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中的民事诉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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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涛.论反垄断中的民事诉讼问题[J].华人时刊,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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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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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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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垄断法一方面通过对垄断行为的规制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的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又会因为对方的垄断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从而通过私力救济,即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经营者,尤其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他们的经济利益受到垄断行为的影响尤其明显,反垄断法的实施不仅要求公力规制,也需要私力救济途径作为补充,因此,在反垄断法中就有关于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的规定。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原告资格、证据与举证责任以及其与行政执法的协调都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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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告资格 举证 民事诉讼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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