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梅德银.建立和完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探讨[J].中州学刊,1987(3). |
| |
作者姓名: | 梅德银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委党校 |
| |
摘 要: | 一、建立和完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势在必行。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一定地域为依托、以土地为中介形成的经济组织,通常包括乡、村、队(组)三个层次。建立健全和完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家庭经营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各个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有独立性,有自主权,经济利益直接,可以唤起经营者发展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