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目的、个人利益与公共事业--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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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立旭.个人目的、个人利益与公共事业--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解读[J].浙江社会科学,2004,3(4):13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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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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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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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格尔认为,客观现实或普遍性决不能离开个体性,尽管德行当初想舍弃个体性而使善成为现实性,但现实性根本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本身就是个体性,个体性的运动就是普遍性的实现.个体性或个人目的与个人利益,并不与"德行"和"善"相对立,恰恰相反,它有助于促进公共事业.文章在审视思想史上关于私益与公益的关系问题的观点的基础上,对黑格尔的上述思想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作者认为,在黑格尔那里,追求不同私利的个人活动不过是普遍理性的统一为了丰富自己而采取的一个个环节,其最终是为了这个理性的绝对统一设定的.这一点似乎与孟德威尔、亚当·斯密等英国思想家的观点,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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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体性 普遍性 个人利益 公共事业 |
Indvidual Purpose,Individual Interest and the Public Cause--Unscramble Hegel's Phenomenology of M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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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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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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