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乱求治:我国历代社会管理的共同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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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强 胡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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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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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行政学院重大课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究"的子课题"我国历史上的社会管理研究"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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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管理应该说是一个现代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历史上就无社会管理的事实.其实,正如漫长的中国历史一样,中国对于社会管理探索的历史也是十分漫长.依据管理体制和性质的不同,我国历史上的社会管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先秦时期的社会管理;秦朝至清的社会管理;民国时期的社会管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社会管理.然而,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管理之间存在本质上差异,但在一些基本方面总体上是一致的:在管理主体上,以国家集中管理为主导;在管理方式上,以加强人心管理为重点;在管理内容上,以协调社会利益为核心.并且在我国历史上,历代社会管理都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即“去乱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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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 历史分期 社会秩序 去乱求治 善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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