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争端解决机构的建立与相关国内法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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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洁.上海自贸区争端解决机构的建立与相关国内法制度创新[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4(5):176-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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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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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教授(上海 2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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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从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区汲取有益的经验,通过三个方面带动相关国内法制度的创新:第一,解决区内和区外法律冲突问题,从而实现国内法与国际法对接;第二,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立法现状,明晰行政复议和诉讼管辖权,从而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协调;第三,充分发挥仲裁和调解的功能,实现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从而破解目前立法和司法不同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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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争端解决机构 制度创新 |
收稿时间: | 2013-11-26 |
修稿时间: | 2014-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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