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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组织与乡村公民社会转型
作者姓名:张健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研究所,300191
摘    要:从语用学的角度看,农民合作组织的基本意蕴是双重的,即一方面是一种乡村公共领域,另一方面又是乡村市场体系或者私人领域。农民合作组织的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其在当代的双重使命:既要表达农民的公共性诉求,又要实现乡村的市场化。在当前世界市场化和中国农村市场化的双重语境下,农民合作组织的兴起与发展预示着乡村公民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在这一转型中,合作组织涵盖了两种领域,因此成为乡村结构转型的典型性路径。

关 键 词:农民合作组织  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  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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