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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法本质观思想新探
引用本文:郭向军.马克思恩格斯法本质观思想新探[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5):181-184.
作者姓名:郭向军
作者单位: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西安,710068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时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时期,属于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的理论奠基和开创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法具有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的本质,分别总结出了法的本质发展的形式本质、阶级本质和实质本质,是我们阐述法的本质的基本理论依据和进一步发展创新的基础。新时期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的深刻内涵,强调法的形式本质,弱化法的阶级本质,突出法的实质本质,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  形式本质  阶级本质  实质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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