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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主、客体关系与历史进步
引用本文:刘芳俊.略论主、客体关系与历史进步[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1).
作者姓名:刘芳俊
摘    要: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整个人类社会生活是人们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不断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社会主体的形成以及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相互作用日趋广阔和复杂化的历史。因此,主体和客体不仅是认识论中的一对重要范畴,而且也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本文仅从主体客体相互关系的角度阐释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论述正确处理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加快和深化各方面的改革,对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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