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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认定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1〕78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时间:2011年10月11日执行时间:2011年10月11日内容摘录:一、工伤事故报告(一)事故报告根据伤亡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职工本人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最迟下班前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必须向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并应当在24小时内以电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工伤  认定  行政部门  事故报告  职业病  天津市  事故伤害  社保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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