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挑战“撞死无名氏白撞”行规——南京交警代“无名氏”死者维权获胜讼
引用本文:孟亚生.挑战“撞死无名氏白撞”行规——南京交警代“无名氏”死者维权获胜讼[J].老人世界,2010(3):22-24.
作者姓名:孟亚生
摘    要:曾轰动一时的“南京市高淳县民政局为撞死的无名流浪汉维权”一案,因法院认定民政局与“无名氏”之间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并不是合适的诉讼主体,无权替流浪汉索赔,

关 键 词:无名氏  南京市  维权  死者  交警  行规  直接利害关系  诉讼主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