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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客体化与价值系统
引用本文:王克千.论价值客体化与价值系统[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4).
作者姓名:王克千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摘    要:价值的客体化,按其本性是通过主体创造来实现的。价值概念在逻辑上与客体化处于一个座标系中,但二者并不互等、互为通约,客体化与价值关系有如言语与语言的关系,即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价值系统是价值对象的内在方面,它可分为诸多子系统,但其中最根本的是观念系统与行为系统。观念系统即价值观念形态总和,而行为系统则为实现价值系统的活的内在机制。价值系统与价值观念有同有异,与一般观念亦有差别。无论观念系统或行为系统无一不以求真、求善、求美为其鹄的。人的观念和行为,实际上是按照真善美、为了真善美、达到真善美的状态和过程,而这种过程的外化则为文化,于是,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的价值与文化便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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