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创新须严把“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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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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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江苏海安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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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是坚持把好创新尺度。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总书记干部观为思想指导,以各项规章制度为实践依据,从干部选拔工作的酝酿、启动,到具体实施过程和日常的监督管理,都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切实公道正派选贤任能。二是着力提高创新准度。要善于在干部工作与其他工作的相互联系中、在政策制度落实过程中、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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