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8年推出的《巴塞尔协议》是国际社会认可的银行业监管标准,但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进入高潮,国际社会普遍认为需要进一步强化对银行风险的监管,为此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新的《巴塞尔协议III》。《巴塞尔协议III》中,除了加强原来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外,引入了新的杠杆率要求。为什么巴塞尔委员会决定引入杠杆率指标来控制银行的风险?而这个杠杆率指标是否真的能控制银行的资产质量?本文旨在通过理论分析,并与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相结合,探讨杠杆率指标对银行风险资产的影响及其在中国的适用问题,尤其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巴塞尔协议》在中国银行业的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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