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立法目的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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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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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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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围绕2011年6月10日我国公布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及其相关建议,从《精神卫生法(草案)》的立法目的入手,简要地分析了国外精神卫生方面立法的立法目的及其理念,认为国外精神卫生方面立法的立法目的一是保障精神病患者的人权,二是防止被精神病,由此展开对该草案的分析,认为草案实际上建构的是以精神病院为中心的法律框架。这种框架在本质上忽视了前一个目的,本文建议增设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及其保护一章;而对后一个目的,这种体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建议采用精神病院与社区并列的方案,同时排除政府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办精神病院,并在此基础上设置简便易行的司法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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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卫生法 立法目的 被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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