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应纳入法律调整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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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立平.民间借贷应纳入法律调整轨道[J].浙江学刊,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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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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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学院 86级法理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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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温州商品经济十分发达,对资金需求量很大,而银行、信用社只能满足需求资金的20%左右,这就使温州各种民间借贷应运而生,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借贷市场。民间借贷不仅有助于调剂余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弥补了银行、信用社之不足,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力量。但由于民间借贷的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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