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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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博.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徇私舞弊”的认定[J].经营管理者,2013(20):236-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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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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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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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徇私舞弊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的过程中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徇私利,故意违背事实真相和相关法律规定,弄虚作假而没有客观公平地履行其本身应该履行的职责的行为。徇私行为是指行为人(这里指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徇私情、徇私利的动机的外部真实体现,也就是现实化的外在身体动静;舞弊行为是指行为人(这里指行政执法人员)出于徇私情、徇私利的动机,为达到其隐瞒犯罪目标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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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 舞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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