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国家的国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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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力尼格尔依马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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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大学法学院09国际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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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承担刑事责任首先刑事责任本质是社会的自我防卫—通过刑法予以实现。刑罚的权力可以来自这样样政治权威,也可以属于其他机构或组织,只要它就情势的裁决符合人们对社会基本价值的预期。其次,在国际社会中,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已经得到国际法的确认。战争,侵略等罪行将产生国际刑事责任。目前,个人国际刑事责任由国际形势法院执行,国家的国际刑事责任由联合国执行。由他作出的针对犯罪过的制裁是国家刑事责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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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刑事责任 责任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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