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辞中的“告” |
| |
作者姓名: | 郭新和 |
| |
作者单位: | 安阳师专!安阳,455000 |
| |
摘 要: | 甲骨文中"告"字作"当"等形,为卜辞所习见。吴其昌认为它的上部为牛字部分,下半部为刑牲之具,意为杀牲以祭告神祖①,后逐渐弓!申为报告、请示、告诉等意。在殷墟卜辞中,有关"告"的辞例很多,仅集大成的《甲骨文合集》就选录了600余条,内容涉及到商代后期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军事、农业、祭祖等,由此可知"告"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有必要对之进行一番整理、分析和讨论。总观有关"告"的卜辞,以告祭用法的比例最大,告在此即相当于导告字,《说文):"导告,告祭也。"商人的告祭对象主要有:(1)甲辰卜,惟翌乙巳告上甲。…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