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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保护,为刑侦破案服务
作者姓名:闻学军
作者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侦察员,400030
摘    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查。公安保卫人员一旦得知发生了案情,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好现场。”但是,在我们平时出现场时,往往可以看到现场勘查技术人员还没到达现场,而先期到达的现场保护人员已经在现场到处翻动,

关 键 词:破案  刑侦  侦破  犯罪现场  《刑事诉讼法》  案情  现场勘查  公安机关  义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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