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秘密工资制应过渡到薪酬保护制
作者姓名:鲍立刚
作者单位: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
摘    要:在我国的许多用人单位.尤其是三资及民营企业里.往往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即规定每个员工只应该知道自己的薪酬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报酬),而不允许去打听其他同事的薪酬收入,也不能随意把自己的薪酬收入透露给同事,否则一旦查出就要受罚。这种薪酬收入发放方法.许多人称为秘密工资制。针对北京市部分用人单位的“秘密工资制”等规定.

关 键 词:薪酬收入  工资制  秘密  保护  用人单位  保密制度  民营企业  基本工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