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法中“善意”与“无重大过失”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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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彦博 刘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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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2.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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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意和无重大过失是民法学中经常提及的两个概念,它们都是对主体从事民事行为时主观心理状态的一种描述。经常看到诸多论著中写到"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善意且无过失"的表述,甚至有学者提出善意与无重大过失应予以区分,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要件。本文对这样的观点不能认同,本文认为善意本身包含无重大过失,无重大过失是善意的应有之意,二者不是并列关系。为证明此观点本文从善意的历史分析、善意的法律蕴义分析、善意是一法律判断而非事实判断等角度进行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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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意 重大过失 善良家父 法律判断 事实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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