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诉讼语言文字权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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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爱如娜.少数民族诉讼语言文字权的法律保护[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1):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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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爱如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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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政法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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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语言文字选择权是公民诉讼权利的一种,其并非是实现诉讼的直接的基本权利,而是由直接实现诉讼目的的一些基本权利所派生出来的权利。诉讼语言文字权的保护,不仅具有体现程序公正和保证诉讼权利的价值,而且能够促进民族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分析诉讼语言文字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阐述诉讼语言文字权的法理依据,进而从建立以当事人直接程序参与为主,提供语言翻译为辅的诉讼语言环境,进一步完善法务翻译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建立双语诉讼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构建诉讼语言文字权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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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数民族 诉讼语言文字权 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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