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区志愿者的培养和发展是社工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但在现实情境中,社区志愿者只是低层次、高频率地参与社工机构举办的各类活动,社工机构在志愿者发展过程中亦往往错误理解"增权",对志愿者资源进行"开采式利用".本文将从增权理论视角出发,以广东省为例,反思当前社工机构对社区志愿者的使用模式,探讨社区志愿者在机构中新的角色定位,以实现社区志愿者自身的真正发展.
社工机构对社区志愿者增权的误读
将"赋权"等同于增权."赋权"就其表面意思而言是赋予权力,是一种权力的施予,存在的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与增权理念不同的是,赋权强调的是外在权力的引入,当事人是被视为无权或缺权的群体.增权则并非"赋予"案主权力,而是挖掘或激发案主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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