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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有待改善
引用本文:黄光星.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有待改善[J].中国社会导刊,2013(22):61-61.
作者姓名:黄光星
作者单位:广州市萝岗区太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摘    要:中国香港地区现有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Integrated Family Service Centre),其中41间由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营办,24间通过一笔过拨款(Lump Sum Grant)由非政府机构承办.新加坡有42间家庭服务中心,全部由非政府机构运营,也是通过一笔过拨款由政府购买服务.新加坡政府由于自己没有足够的专业社工,因此在社会服务方面扮演政策领导者和监管者的角色,而不是直接的服务提供者.新加坡政府比较相信非政府机构社工的专业性,因此也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权下放给非政府机构的社工.

关 键 词:政府购买服务  服务机制  非政府机构  新加坡政府  Family  香港特区政府  服务中心  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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