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如干预司法 “帽”或将被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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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维汉.“官”如干预司法 “帽”或将被拿[J].今日南国,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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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维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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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地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权与法之间立起一道“防火墙”.干预司法可能令干部的“官帽”不保.
此次出台的规定共计13条内容,主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其中,五大亮点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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