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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人人格权
作者姓名:吴元标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人格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在罗马法时代被用做区分人与人的技术工具;在近代以及现代法律中,人格一词所指的应该是主体在法律上的一般的地位。法人亦有人格,但法人人格与自然人人格有本质上的区别,若论及法人人格权则稍欠妥当。

关 键 词:人格  人格权  法人人格  法人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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