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列入标准的立法审视与完善 |
| |
引用本文: | 顾敏康,白银.“黑名单”列入标准的立法审视与完善[J].湘潭大学学报,2021(1):101-109. |
| |
作者姓名: | 顾敏康 白银 |
| |
摘 要: | “黑名单”作为一种失信联合惩罚的载体,在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对“黑名单”制度的政策误读和法理定性不准,多地多领域甚至企图将其作为一种无所不能、随处可用的管理工具。在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列入标准制定主体多元化,部分列入标准内容与法律保留原则、尊重保障人权原则、相关因素原则、比例原则等法律原则相悖,以及列入标准模式各成体系难以实现联动等合法性和合理性危机。为此,应对“黑名单”制度重新进行政策定位与性质认定,促进上位法的快速出台;慎重制定列入标准,使之符合法律的一般性原则;统一列入模式以助力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
|
关 键 词: | “黑名单”列入标准 法律原则 立法权限 社会信用 |
|
|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