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海商法对承运人货物留置权规定的比较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马炎秋.中韩海商法对承运人货物留置权规定的比较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53-57. |
| |
作者姓名: | 马炎秋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03 |
| |
摘 要: | 中韩海商法在承运人货物留置权的立法例不同 ,承运人留置货物的范围不同 ,承运人行使货物留置权的程序不同。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的目的以及实践的要求 ,对中国海商法有关承运人货物留置权的规定加以完善。
|
关 键 词: | 海商法 承运人 货物 留置权 |
文章编号: | 1672-335X(2003)03-0053-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1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