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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派生性社会发展道路
引用本文:王占阳.论派生性社会发展道路[J].社会科学战线,1994(2).
作者姓名:王占阳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摘    要:一、“人类社会”,从来都不是一个统一的社会.人类的各个社会,一方面在进行着“自我运动”,另一方面又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由此,人类各社会的发展,也就会有两种不同的基本形式,即:(1)依靠自身的力量所实现的原生性的发展,和(2)在外部社会的作用下所实现的派生性的发展.原生性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典型形式,也是派生性的发展由以发生的历史前提,因而,这种发展,最能显现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最本质的规律.因此,要真正认识这一层次的社会发展规律,就必须运用抽象法,“从纯理论的观点,即假定以永远正常的生活条件为前提”,①来考察那些典型的、原生性的历史过程,而对那些外部因素的影响,对由外力引发的派生性的发展,暂时忽略不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所作的概括,实际就是他运用这种抽象法,“从纯理论的观点”出发来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的结果.所以,在这一概括中,马克思只是讲到了社会的自我运动,而完全没有提到外来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马克思在这里所阐明的,实际就只是能够最充分地包含和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原生性历史运动的规律,而决不是纯粹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种原生性历史运动的规律,由于也是一种特定的历史运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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