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公共事务,是在政府、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作用的网络中展开的.本文从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需要出发,反思我们应当在何种意义上思考这三种组织的作用.政府虽然在家庭联产承包以后改变了在农村的治理角色,但农村的公共事务依然需要政府提供制度、理念和资金支持.只是这种支持应当以提高地方治理能力为出发点.村级组织在政府的制度设计和监督下成为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角色.但缺乏积极性推动公共事务治理的进程,在动员村民方面也能力不足.农村社会组织也慢慢被关注,并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农村公共事务治理是政府、村政权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共同努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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