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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的民生保障法律研究——以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为例
引用本文:薛成有.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的民生保障法律研究——以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为例[J].青海社会科学,2011(6).
作者姓名:薛成有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的法治建设研究”(批准号11BMZ003); 中共海东地区委员会委托课题“东部城市群建设中的海东地区发展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为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青海省着力打造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已有实质性进展。但民生保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有必要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民生保障法治建设:改善民生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核心问题,保障民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法律制度来保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要保障城乡居民的发展权;青海东部城市群建设中要保障居住权,提高城乡住房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法律制度;实现教育与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认真对待农民诉求,切实解决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关 键 词:青海东部城市群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  民生保障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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