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用消费品的“百户拥有量”指标不尽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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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池,陈瑞坤.耐用消费品的“百户拥有量”指标不尽合理[J].中国统计,19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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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池 陈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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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德州市统计局
(李俊池),山东德州市统计局(陈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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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人们一般只计算“百户拥有量”来反映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程度。我们认为,仅此是很不够的。因为耐用消费品按使用者的不同,可分为个人耐用消费品家庭耐用消费品。前者是供居民个使用的, 如手表、自行车等;后者是供家庭成员共同享用的,如电视机、电冰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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